女子索抚养权拒做亲子鉴定前夫称对方出墙所生 法庭顾及孩子成长支持诉求
2011-10-14 京华时报 记者: 王秋实
与前夫宋先生离婚5年后,王女士将其告上法庭,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宋先生则指责前妻红杏出墙生子。昨天记者获悉,王女士拒绝做亲子鉴定后,考虑到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通州法院判决孩子归王女士抚养。
2006年,王女士与宋先生结婚,婚后生下一子随母姓。同年底,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未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约定。王女士称,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她抚养,前夫未尽到抚养义务。她起诉到法院,称自己经济条件较好,可以给孩子一个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由自己抚养。“你还敢跟我谈什么抚养问题,这孩子就不是我的!”法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宋先生一脸气愤地说,儿子不是他亲生的,否则他和王女士当年也不会离婚,他愿意去做亲子鉴定。面对宋先生提出的亲子鉴定申请,王女士未同意,只是反复坚持孩子由她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双方都未要求由宋先生抚养孩子,鉴于孩子尚年幼,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且王女士具备较好的经济条件,因此由王女士抚养孩子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法院据此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