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口头、录音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既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又能避免立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
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3、经打印的遗嘱书,
遗嘱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的详细情况
3、对财产及其他事务的处理意见
4、立遗嘱的日期、签名(指纹)
收费标准:400元人民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