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想再婚,财产公证后终获子女同意
8旬老人从恋爱到结婚,花了3年时间,只因子女疑心女方贪图男方财产。在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后,子女才同意这段“黄昏恋”。
老人通过跳舞结缘
昨日,记者见到了同样都是85岁的辽阳市民王大爷和孟大娘夫妇。
20多年前,孟大娘的老伴因病去世,此后老人一直单身。因为性格开朗,她喜欢参加各种老年健身活动,每天傍晚都去街心公园跳舞。
3年前,孟大娘注意到新加入舞蹈队的王大爷整天独来独往。她经过了解得知,王大爷跟自己同岁,是位退休干部,丧偶多年,性格比较内向。
相同的命运让两位老人越走越近……终于有一天王大爷向孟大娘表白了自己的心迹。经过考虑,两位老人打算把结婚的决定告诉双方子女。
子女疑心女方图财产
两位老人各有3个子女,双方子女知道此事后都表示反对,而王大爷子女的反对声尤为强烈。
孟大娘大女儿的理由是:“我们子女很难接受再管别人叫爸,我反对母亲再嫁。”
王大爷的大儿子说:“我爸都这么大岁数了,结什么婚啊,那老太太如果非得跟我爸好,就搬过来一起生活呗,挺大岁数了还搞年轻人那一套,传出去会让人家笑话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大爷的儿子表示,他们最顾虑的还是父亲每个月四五千元的退休金,而孟大娘的退休金不足千元,认为女方是图王大爷的财产才想结婚。
由于子女的反对,两位老人的婚事就这样耽搁下来。
王大爷说:“孩子就是一口咬定不同意,我那个时候老上火了,有时成宿睡不着觉。”
千辛万苦终于结婚
今年初,王大爷打听到公证处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于是,他决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一想法,终于得到了儿女的同意。
今年5月,两位老人在公证处办理了“承诺百年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侵犯对方子女权益。双方子女也必须承诺,同意两位老人结婚,百年以后互不找对方麻烦”的公证后,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书。
孟大娘说:“这段婚姻千辛万苦才得来,我们已经这么大年龄了,应该比年轻人珍惜,老了老了是个伴,自打结完婚,老王明显变得开朗多了,我找到老王这么好的人也挺知足的。”
孟大娘说,其实,有不少想走到一起的老人挺羡慕他俩,也是由于财产等原因无法被家人和社会理解。
讨论
市民:财产分割应该落到字面上
针对“黄昏恋”的话题,记者随机采访了20个市民,17个市民对“黄昏恋”表示理解。但对于婚前财产公证一事,只有两个市民认为“没必要。”
市民赵女士说:“我想还是婚前把事都摆清楚好,毕竟家庭财产分割等没有落到字面上,谁也解决不清楚。”
辽阳市一家婚介所负责人任先生也认为,子女赡养和财产分割等确实成为一些再婚老年人的心结,因此通过财产公证等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是有必要的。
律师:国家倡导婚前财产公证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马希图律师介绍,按照婚姻法规定,只要不涉及重婚等因素,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老年人的子女不应加以干涉。马希图律师表示,老年人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减少纠纷,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国家所倡导的。
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