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就能不赡养父母吗?
问题:我大伯有两个孩子,儿子在城里生活,女儿在农村。我大伯按照农村的习惯,认为自己应该由城里的儿子赡养,所以早早立下遗嘱,表示自己的财产将来由儿子继承。对此,他在农村生活的女儿也表示同意。但是,大伯到了城里发现自己根本过不惯城里的生活,还是想回农村老家,并希望女儿将来能赡养他。可他的女儿表示,自己将来不会继承老人的遗产,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因此,拒绝赡养老人。请问,孩子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吗? 律师解答: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以看出,儿女不能以将来不继承父母的遗产为由不赡养父母。 你的大伯现在希望女儿能赡养自己,而其女儿以不继承遗产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这一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另外,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因而放弃继承权只能是享有继承权的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即继承开始之后表示,如果被继承人还活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