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儿子惹祸砍伤他人 父母为躲避赔偿假离婚
来源:中国新闻网
甘肃新闻网兰州11月15日电据西部商报报道:儿子惹了祸,为逃避赔偿,父母然竟假离婚 。昨日记者从民勤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民勤县人民法院东坝法庭成功执行一起夫妻假离婚规避执行的案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
干扰执行 夫妻假离婚
2008年,李某的未成年儿子李某某用铁锨砍伤解某胳膊,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由李某赔偿解某各项损失5000元。但是李某在履行部分义务后,却以无执行能力为由推脱执行。执行人员在对李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时,其妻魏某却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并阻挠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和控制。
原来,李某在履行义务期间,与其妻子魏某协议离婚,约定全部家庭财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归魏某所有,子女由李某抚养,所有债务由李某负责偿还。面对离婚协议,办案人员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查明李某与魏某共同生活中没有任何感情危机迹象,突然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办理离婚手续,有悖常理,同时,两人办理离婚手续是在履行义务期间,协议约定内容明显具有规避执行行为的特征。另外,魏某作为李某某的法定监护人之一,对李某某造成他人的损失也应该承担赔偿义务。为此,执行人员向魏某送达了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裁定书,并从情理、法理等方面进行了教育引导,最后,两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与申请人和解,当场执行了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说法:
假离婚会有法律风险
对民勤县人民法院东坝法庭成功执结的这起夫妻假离婚规避执行的案件,武威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近年来,拆迁补偿、逃避夫妻债务、工作调动、孩子上学等问题引起的假离婚案件屡见不鲜。假离婚如果有违法的后果,是要追究责任的,如无违法后果,则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虽然因为各种原因,假离婚的案件屡屡发生,但假离婚也有法律风险,不管假离婚之时,夫妻如何山盟海誓,如何白纸黑字,约定办了手续后仍是夫妻,但是这些在法律上都不被认可。而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将夫妻间众多的权利义务捆绑在一起,这共同享有的利益,共同承担的义务,是可以延续到离婚之后的。例如在以上这起案件中,将全部家庭财产归入一人名下,另一方则成为“空壳”,以无履行能力来对抗应尽义务,不仅是徒劳无功,而且还有可能弄假成真,造成不可补救的损失。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种类繁多,判断其性质的核心在于是否主要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往往有一定分工,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是在一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仍应对某项债务承担清偿义务,通过假离婚等方式试图逃避法定义务是不足取的,明确自身义务,依法承担责任才是正确的。